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 前言
  • 1 总体要求
  • 2 基本规定
  • 2.1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
  • 2.2 建筑功能改变的认定
  • 2.3 既有建筑改造形式
  • 3 建筑防火、灭火救援设施
  • 3.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3.2 防火间距
  • 3.3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窗口
  • 3.4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 3.5 安全疏散
  • 3.6 建筑构造
  • 3.7 消防电梯
  • 3.8 楼梯间顶部固定窗
  • 3.9 其他特殊建筑场所要求
  • 4 消防给水设施
  • 4.1 一般规定
  • 4.2 消火栓系统
  • 4.3 自动灭火系统
  • 4.4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
  • 5 防烟和排烟设施
  • 5.1 一般规定
  • 5.2 防烟设施
  • 5.3 排烟设施
  • 5.4 系统控制
  • 6 消防电气
  • 6.1 一般规定
  • 6.2 消防供配电及电器装置
  • 6.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6.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7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研究汇总表参考格式
©2018-2020 杭州勾勒空间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7038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