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消[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工作,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