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medical buildings
JGJ 312-201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7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12-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2、9.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9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医疗场所分类;4.供配电系统;5.低压配电;6.常用诊疗设备配电;7.线路敷设;8.电气照明;9.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10.智能化集成系统;11.信息设施系统;12.建筑设备及诊疗设备监控系统;13.公共安全系统;14.呼叫信号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上海银欣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德国(上海)本德尔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欧阳东 陈琪 贾京花 张文才 于冬 王漪 王健 戴德慈 陈众励 汪隽 钟景华 魏旗 李立晓 张庆林 董怡新 唐颖 周贤 王烈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金元 王勇 陈汉民 孙兰 万力 王素英 张野 陈建飙 杜毅威 辛春华 肖冰 周恒瑾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2-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0月9日以第17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医疗建筑电气的应用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取得了相应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