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釆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釆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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