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规范性) 抗振动性能试验


A.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见图A.1)应由振动台、安装支架、试件模块组成:
    a)振动台应满足振动频率为(20±2)Hz,振动幅度为(1±0.1)mm的要求;
    b)安装支架与振动台连接,安装支架上部有安装试件的紧固装置;
    c)试件模块由试件、钢质上夹具、配重块[(200±10)g]组成,见图A.2。


 
A.2 试件
    本试验所采用的试件为7.15中提及的“抗振动性能”用试件。
A.3 试验程序
    将试件模块安装在安装支架的紧固装置上,打开振动台,设置振动频率为20Hz,振幅为1mm,在垂直于涂料表面方向振动120min,停止振动后拆除配重块,并按7.4.1的规定测试黏结强度。
A.4 试验结果
    抗振动性能试验结果以5个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如果5个测试值中有1个值超过平均值±15%,应剔除后以剩下的4个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如果4个值中再有超过平均值±15%的,则此组试验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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