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
|
| 1 建筑分类 |
1. 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确定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分类。 |
|
2. 根据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明确民用建筑的分类。 |
|
3. 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设计标准和专业设计标准的防火要求:如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展览建筑、体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老年人建筑、疗养院建筑、旅馆建筑、商店建筑、饮食建筑、宿舍建筑、特殊教育学院建筑、中小学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住宅、图书馆、档案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隧道等。 |
|
4. 是否存在住宅与其它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该建筑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的布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确定等,需要根据该建筑的总高度和消防设计标准中有关建筑的分类要求,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
| 2 耐火等级 |
1. 根据建筑的分类,确定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加固构件有防火要求时,其防护措施效能是否符合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要求 |
|
3. 民用建筑内特殊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等平面布置与建筑耐火等级之间的匹配关系。 |
| 2 总平面布局 |
|
| 1 防火间距 |
1. 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U型、山型、回字形建筑的两翼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民用建筑与变电站、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或混气站、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等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山型、回字形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地下室汽车库与上部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组合建造时,汽车库开口与上部建筑开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米)。 |
|
6. 防火间距不足时,确定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其他规定要求。 |
| 2 消防车道 |
1.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沿街长度、规模等,确定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消防车道的形式(环形车道还是沿长边布置,是否需要设置穿越建筑物的车道)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承载力、转弯半径、回车场、净空高度、与建筑外墙的距离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是否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
|
4. 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当设置在红线外时,应能取得权属单位同意,确保正常使用。 |
| 3 消防车登高面、消防救援窗口 |
1. 登高面的设置,是否有影响登高救援的裙房(含雨篷、挑檐等),首层是否设置楼梯出口。 |
|
2. 救援场地范围内的外墙是否设置供灭火救援的入口;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在每层适当位置是否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开口的大小、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标识是否明显。(外廊式教学楼的救援入口可只在外廊侧设置,不需周圈设置。) |
| 4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1. 根据建筑高度、规模、使用性质和重要性,确定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
|
2.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坡度、场地承载力、标识、消防登高场地与建筑外墙的距离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是否与消防车道连通。 |
|
3.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部位、消防登高场地一侧裙房的深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登高场地与建筑外墙之间是否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建筑物与消防登高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是否设置了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
| 3 平面布置 |
|
| 1 消防控制室 |
1. 确定消防控制室的所在楼层、疏散门、防水淹的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消防水泵房 |
1. 确定消防水泵房的所在楼层、疏散门、防水淹的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
1. 建筑内油浸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的布置位置、防火分隔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储油间、油箱的设置、存储量、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民用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 |
1. 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业营业厅、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商业服务网点等的布置位置、厅室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业营业厅、展览厅,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养老院的住院楼、医院手术室的布置位置、防火分隔、厅室建筑面积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锅炉房、含可燃油的电力设备用房、燃油、燃气设备用房、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除上述场所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非住宅厨房、老年人照料设施、汽车库、修车库等设置位置、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汽车库、修车库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6. 医院、学校、养老建筑、汽车库、修车库、铁路旅客车站、图书馆、旅馆、博物馆、电影院等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7. 民用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儿童活动场所、锅炉房、空调机房、厨房、手术室等,以及工业建筑内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8. 建筑内设有厨房、设备房、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工业建筑中其他特殊场所 |
1. 工业建筑内的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布置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冷库和库房、厂房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的特殊建筑构造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
|
| 1 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 |
1. 建筑外墙和屋面保温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
|
| 1 对消防设施影响 |
1. 内部装修是否影响手动报警按钮、喷头、火灾探测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是否遮挡、覆盖消火栓箱。 |
| 2 对疏散设施影响 |
1. 内部装修是否会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净宽度。 |
| 6 防火分隔、应急排烟窗(固定窗) |
|
| 防火分隔 1 防火分区 |
1. 确定建筑允许建筑层数和防火分区的面积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注意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耐火极限确定工业建筑最大允许建筑层数和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旅馆建筑以及民用建筑内设有观众厅、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区时,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专门要求;竖向防火分区划分情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当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或敞开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是否采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防火分隔措施。 |
| 2 防火墙 |
1. 防火墙设置部位、形式(含防火墙的支撑结构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设置,严禁穿过防火墙。 |
| 3 防火隔墙、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竖向管道井 |
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 |
| 5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 |
1. 层间实体墙高度、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2. 楼梯间外窗与相邻空间门窗洞口距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应急排烟窗(固定窗) 6 应急排烟窗(固定窗) |
1. 应急排烟窗(固定窗)的设置位置、面积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7 防爆 |
|
|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
| 1 爆炸危险场所(部位) |
1. 设置形式、建筑结构、设置位置、分隔措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 |
| 2 泄压设施 |
1. 泄压口面积、泄压形式是否可以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其它防爆(热能动力等) |
|
| 3 锅炉房的防爆措施 |
1. 锅炉房设置位置、日用油箱和储油间的设置、泄压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独立建造时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燃用液化石油气的锅炉间等场所通向室外的管沟(井)或地道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柴油发电机房、油浸式变压器房的防爆措施 |
1. 日用油箱和储油间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8 安全疏散 |
|
| 1 安全出口 |
1. 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时,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
|
2. 疏散净宽度,疏散距离除符合消防设计标准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 |
|
3. 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 |
|
4. 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防烟楼梯间前室的设置形式和面积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6. 疏散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自然通风防烟开窗面积,机械加压送风时应急排烟窗设置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标准。 |
|
7. 利用相邻防火分区作为安全出口时:民用建筑应满足《建规》5.5.9条的要求;工业建筑应满足《建规》第3.7.2.5条和3.8.3条的要求。 |
| 2 疏散走道 |
1. 疏散走道的设置位置、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避难层(间) |
1. 避难层(间)的设置位置、形式、平面布置、避难面积以及消防电梯和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4 避难走道 |
1. 避难走道的宽度、直通地面的出口数量及距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1. 系统按GB51309-2018版规范实施前设计,应明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启动方式(强切或强启);备用照明的设置情况等 |
|
2. 系统按GB51309-2018版设计,明确系统型式、系统线路选择、备用照明的设置等,相应内容应符合规范要求。 |
| 9 消防电梯 |
|
| 1 消防电梯 |
1. 根据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确定建筑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 |
|
2. 消防电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每台电梯的服务面积,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的面积及其短边尺寸,消防电梯运行的技术要求,如防水、排水、电源、电梯井壁的耐火性能和防火构造、通讯设备、轿厢内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3. 利用建筑内的货梯或客梯作为消防电梯时,所采取的措施应满足消防电梯的运行要求。 |
| 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
| 1 供水水源 |
1. 明确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枯水期技术措施、消防车取水高度、取水设施(码头、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
2. 明确市政供水的进水管水量、管径、供水压力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 2 消防水池 |
3. 明确消防水池设置位置、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
| 3 消防水泵 |
4. 明确消防泵房设置位置 |
| 4 消防水箱 |
5. 明确消防水箱设置位置、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 |
| 5 室外消火栓及取水口 |
6. 明确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流量,消防车取水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
| 6 室内消火栓 |
7. 明确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保护的区域 |
| 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 1 消防水泵 |
1. 明确消防泵房设置位置、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
| 2 喷头 |
2. 明确需要设置喷淋保护的区域 |
|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1 消防控制室 |
1. 明确消控室设置位置;明确系统型式 |
| 2 火灾探测器等 |
1. 查看规格型号、适用场所:抽查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测试火灾报警功能 |
| 3 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
1. 查看规格型号、适用场所;抽查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火灾警报装置;测试火灾警报器的火灾警报功能,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和广播扬声器的应急广播功能。 |
| 4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
1. 查看规格型号;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火灾显示盘、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模块等;测试设备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模块的启动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负载功能,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参与联动编程的输入模块的动作信号反馈功查看规格型号;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火灾显示盘、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模块等;测试设备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模块的启动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的负载功能,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参与联动编程的输入模块的动作信号反馈功能;查看对相关设备联动控制功能 |
| 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1. 查看规格型号;测试监控报警功能 |
| 6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
1. 查看规格型号;测试消防设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
| 7 防火门监控系统 |
1. 查看规格型号;测试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启动反馈、联动控制功能 |
| 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
1. 查看规格型号。测试可燃气体报警功能、负载功能 |
| 13 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
|
| 防烟系统 |
明确建筑内需要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或场所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烟设施。 |
| 1 自然通风 |
1. 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等采用自然通风时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要求。 |
| 2 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
1. 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2. 送风机的机房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要求。 |
|
3. 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是否满足标准规定。 |
|
4.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急排烟窗(或固定窗)的设置要求(面积和位置)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的规定。 |
|
5. 其他消防设计相关内容。 |
| 排烟系统 |
明确建筑内需要设置排烟设施部位或场所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排烟设施。 |
| 3 防烟分区 |
1. 防烟分区的划分(面积和长边最大允许长度)、挡烟设施(储烟仓)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规定。 |
| 4 自然排烟 |
1. 自然排烟窗(口)的设置位置、高度、有效排烟面积计算、开启控制方式等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要求。 |
| 5 机械排烟系统设置与排烟风机 |
1. 明确机械排烟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2. 审查排烟风机的机房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的规范标准要求。 |
|
3. 排烟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是否满足标准规定。 |
|
4. 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上建筑或部位应急排烟排热设施(或固定窗)的设置要求(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当采用可熔性采光带代替固定窗时,其设置面积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
|
5. 其他消防设计相关内容。 |
| 6 补风设施 |
1. 明确补风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
|
| 7 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
1. 复核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防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 14 消防供配电及电器装置 |
|
| 1 消防电源 |
1. 查验消防负荷等级、供电形式,查验备用发电机规格、型号及功率;测试应急启动发 |
| 2 备用发电机 |
电机,EPS或UPS等 |
| 3 其他备用电源 |
|
| 15 泡沫灭火系统 |
|
| 1 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 |
1. 明确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域和设备用房位置 |
| 16 气体灭火系统 |
|
| 1 防护区 |
2. 明确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域 |
| 17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 |
|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
| 1 消防水泵 |
1. 明确消防泵房设置位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 2 灭火装置 |
2. 明确需要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系统的保护区域 |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
| 3 消防水泵 |
3. 明确消防泵房设置位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 4 喷头 |
4. 明确需要设置细水雾灭火的保护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