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煤炭矿井防火设计,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煤矿咨询和设计阶段的井下防火设计。
1.0.3 煤炭矿井防火设计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煤炭矿井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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