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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T5049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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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监测生产过程及储运设施中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并及时报警,预防人身伤害以及火灾与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扩建工程中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
1.0.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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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检测点确定
4.1 一般规定
4.2 生产设施
4.3 储运设施
4.4 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探测器选用
5.3 现场报警器选用
5.4 报警控制单元选用
5.5 测量范围及报警值设定
6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装设计
6.1 探测器安装
6.2 报警控制单元及现场区域警报器安装
附录A 常见易燃气体、蒸气特性
附录B 常见有毒气体、蒸气特性
附录C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配置图
附录D 常见气体探测器技术性能表
附录E 常见气体探测器选用指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