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1、月子中心、小型的百货商店、教育培训机构、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教学实训楼、保龄球馆、台球、棒球、飞镖、真人 CS、密室逃生、室内卡丁车场等按照什么功能进行技术审查?
答:月子中心、小型的百货商店、教育培训机构都属于公共建筑的不同类型,原则上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不同年龄的人群执行相应的专项规范;
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人员行为能力、疏散和救援难度与老年人照料设施相近,避难和消防设施设计可参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
用于教学的实训楼,如技工学校中的汽车检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的老年人护理、医学院中的模拟病房、商贸学院中的模拟酒店客房等用房,可按照教学实验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保龄球、台球、棒球、飞镖、真人 CS、密室逃生、室内卡丁车场等场所属于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计,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8.2.1 条第 3 款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所指范围是否包含老年人活动场所、附带的老年人医疗保养场所、不完全封闭的老年人活动和健身场地?
答: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I 450- 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 3 种形式,即独立建造的、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和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对于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防火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建筑分类。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
3、影院、礼堂、剧场候场大厅处的防火分隔墙能否采用防火卷帘替代?
答:《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第 6.1.2 条,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7 条,电影院、礼堂、剧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当该部位为防火分区的界限时,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该分隔部位的防火墙不可采用防火卷帘替代。采用中庭和其他区域分隔时,允许在中庭周围设置防火卷帘。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4 条条文说明“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应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应理解为设置了餐饮场所的商业营业厅整体不执行本规定,还是仅指设置餐饮场所的部分不执行本规定?
答:商业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不包括无就餐区且不产生油烟的饮料、轻食店)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无餐饮场所的其他商业营业厅防火分区仍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4 条规定的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
5、敞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议明确哪些情况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外廊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敞开连廊、敞开阳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消防水池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6、不同防火分区合用疏散楼梯间是否可行?具体实施要求?
答:不同防火分区原则上不应合用同一座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需要合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用的防火分区不应超过 2 个;
2)合用的两个防火分区分别都有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
3)合用的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且两个防火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之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答:月子中心、小型的百货商店、教育培训机构都属于公共建筑的不同类型,原则上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不同年龄的人群执行相应的专项规范;
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人员行为能力、疏散和救援难度与老年人照料设施相近,避难和消防设施设计可参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
用于教学的实训楼,如技工学校中的汽车检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的老年人护理、医学院中的模拟病房、商贸学院中的模拟酒店客房等用房,可按照教学实验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保龄球、台球、棒球、飞镖、真人 CS、密室逃生、室内卡丁车场等场所属于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计,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8.2.1 条第 3 款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所指范围是否包含老年人活动场所、附带的老年人医疗保养场所、不完全封闭的老年人活动和健身场地?
答: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I 450- 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 20 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 3 种形式,即独立建造的、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和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对于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防火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建筑分类。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
3、影院、礼堂、剧场候场大厅处的防火分隔墙能否采用防火卷帘替代?
答:《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第 6.1.2 条,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4.7 条,电影院、礼堂、剧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当该部位为防火分区的界限时,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该分隔部位的防火墙不可采用防火卷帘替代。采用中庭和其他区域分隔时,允许在中庭周围设置防火卷帘。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4 条条文说明“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应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应理解为设置了餐饮场所的商业营业厅整体不执行本规定,还是仅指设置餐饮场所的部分不执行本规定?
答:商业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不包括无就餐区且不产生油烟的饮料、轻食店)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无餐饮场所的其他商业营业厅防火分区仍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3.4 条规定的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
5、敞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议明确哪些情况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外廊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敞开连廊、敞开阳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消防水池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6、不同防火分区合用疏散楼梯间是否可行?具体实施要求?
答:不同防火分区原则上不应合用同一座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需要合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用的防火分区不应超过 2 个;
2)合用的两个防火分区分别都有 2 个及以上安全出口;
3)合用的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且两个防火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之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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