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1 金融建筑应选用高效节能的供配电设备,提高配电效率。
10.1.2 金融建筑应选用高效节能的用电设备,提高用电效率。
10.1.3 金融建筑应合理选取用电指标和其他设计参数。
10.1.4 当金融建筑由两路电源供电时,宜采用两路电源同时运行的方式;由三路电源供电时,可采用两用一备或三路同时运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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