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总平面布置


10.2.1 生产厂房宜布置在厂区中部,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宜靠近生产厂房或负荷中心布置。
10.2.2 采用切片纺丝工艺时,切片库宜靠近生产厂房的干燥、纺丝车间。采用熔体直接纺丝时,纺丝车间应靠近聚合车间布置。
10.2.3 锦纶长丝、锦纶工业丝工厂的成品库宜靠近生产厂房的分级包装间布置,锦纶短纤维工厂的成品库宜靠近生产厂房的打包间布置,成品库宜靠近厂区主要货流出入口。
10.2.4 厂区热媒站及污水处理站或污水预处理站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污水处理站或污水预处理站宜靠近厂区排水出口位置。总变电站、总开关站宜布置在进线方向的厂区边缘处,不应布置在易泄漏、散发腐蚀性气体和粉尘的场所。
10.2.5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组织人流与货流。厂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人、货分流。大中型锦纶工厂的出入口宜位于厂区的不同方位。
10.2.6 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货物运输与装卸、地上与地下工程管线、大型设备吊装与检修、挡土墙与护坡及厂区绿化等要求合理确定,并宜紧凑布置。
10.2.7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呈环状布置。消防车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道路的路面结构、道路宽度、道路纵坡及路口转弯半径等均应满足所使用车辆的行驶要求。仓库区域宜设置停车场或装卸区。
10.2.8 厂区系统管线的管架宜采用纵梁式管架,也可采用独立式管架。架空管线、管廊穿过道路,或从建筑救援场地一侧通过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2.1 锦纶工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较大,原料及成品运输量较大,地上及地下工程管线较多,管线布置应顺畅、短捷,以利于节约能源并降低生产成本,故做此原则性规定。各工程应因地制宜,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布置。
10.2.2 对直接纺丝工艺,纺丝车间尽可能靠近聚合车间,尽可能缩短熔体管道的长度,可以减少熔体在高温下的停留时间,有利于减少聚合物的热降解。
10.2.3 应缩短成品的厂内运输距离,故做此规定。
10.2.4 热媒站、污水处理站及预处理站应减少对厂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引人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架空高压线,应减少其在区内的长度,并沿厂区边缘布置。
10.2.5 为满足消防、货物运输、人员进出需要及人、货分流要水,特做此项规定。
10.2.6 通道宽度影响厂区建筑系数,即土地利用率。应根据本条要求,综合考虑,合理确定通道宽度。通道宽度是指两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包括绿地、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装卸场地、道路等所占用的总宽度。
10.2.7 除车间引道外,厂区道路均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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