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通信


11.18.1 泵站应设置生产调度通信和行政管理通信的通信设施。通信方式应根据泵站规模及布置、当地电力系统要求、生产管理体制、生活区位置等因素规划设计。泵站可采用光纤等有线通信方式和无线通信方式。通信通道根据比选确定。对担负防汛的泵站,还应满足防汛通信要求。
11.18.2 泵站生产调度通信和行政通信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分开设置。梯级泵站宜设置单独的调度通信设施,其配置应与调度运行方式相适应。
11.18.3 通信设备的容量应根据泵站规模、枢纽布置及自动化和远动化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11.18.4 泵站与电力系统间的联系应按当地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要求确定。
11.18.5 泵站通信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4h。
 
条文说明
11.18.1、11.18.2 通信设计对于泵站运行是十分必要的。值班调度员通过通信手段指挥泵站开机运行和各渠道管理所合理配水灌溉排涝以及排除工程故障与处理事故。因此,规定泵站应有专用的通信设施。微波通信建议不采用。目前光纤通信容量大,能实时传送图像等数字信号,公网的光纤覆盖也很广,租用光缆也可考虑。另外,移动通信也覆盖全国,也可采用无线虚拟网。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方案比选确定。
    生产电话和行政电话是合一设置还是分开设置,应根据泵站具体运行调度方式及泵站之间的关系而定。对于一些大中型梯级泵站,因调度业务比较复杂、工作量大,有时需要对下属几个单位同时下达命令,采用行政和调度总机合一的方式是不合适的。因此,规定梯级泵站宜设独立的调度通信设施,并与调度的运行方式相适应。
11.18.4 为了同供电部门联系,一般采用光纤通信,也可通过电信局公网与供电部门联系。鉴于目前绝大多数变电站已无载波装置,故取消电力载波通信方式。
11.18.5 本条规定了对通信装置电源的基本要求。当泵站操作电源采用蓄电池组时,在交流电源消失后,通信装置的逆变器应由蓄电池供电,否则,应设通信专用蓄电池。由于大中型泵站都具有可靠的交流供电,因此对通信电源的要求不宜过高。因此本条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电厂通信设计规范》NB/T35042—2014中第13.4.4条第1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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