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 消防水泵的安装


14.13.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的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14.13.2 消防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14.13.3 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并应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安装防止系统超压的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的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14.13.4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2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3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条文说明

 
14.13 消防水泵的安装
14.13.3 本条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第4.2.4条的规定。
14.13.4 本条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第4.2.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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