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质量检验


14.4.1 刚性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应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检查内容应为混合料坍落度、桩数、桩位偏差、垫层厚度、夯填度和桩体试块抗压强度。
14.4.2 桩体完整性应采用低应变动力测试检测,检验数量应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14.4.3 刚性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
    2 有经验时,应分别进行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和桩间土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并可按本规范公式(5.2.1-2)计算复合地基承载力。
    3 检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4.4.4 素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二灰混凝土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和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应在桩体强度满足加载要求,且施工结束28d后进行。


 

条文说明
 

14.4 质量检验

14.4.2 采用低应变动力测试检测桩体完整性时,检测数量可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
14.4.3 刚性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检验数量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数量对于建筑工程为总桩数的0.5%~1.0%,对于交通工程为总桩数的0.2%,对于堆场工程为总桩数的0.1%,且每个单体工程的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点。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5%,且每个单体工程的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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