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消防泵房验收


17.4.1 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17.4.2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17.4.3 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7.4.4 消防水泵的电机驱动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



条文说明
 
17.4 消防泵房验收
17.4.1~17.4.3 条文直接引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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