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用地用海分类


2用地用海分类

2.1【用地用海分类】用地用海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本指南共设置24个一级类、113个二级类及140个三级类;其分类名称、代码应符合表2.1的规定;各类名称对应的含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表2.1用地用海分类名称、代码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耕地0101水田
0102水浇地
0103旱地
02园地0201果园
0202茶园
0203橡胶园地
0204油料园地
0205其他园地
03林地0301乔木林地
0302竹林地
0303灌木林地
0304其他林地
04草地0401天然牧草地
0402人工牧草地
0403其他草地
05湿地0501森林沼泽
0502灌丛沼泽
0503沼泽草地
0504其他沼泽地
0505沿海滩涂
0506内陆滩涂
0507红树林地
0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1农村道路060101村道用地
060102田间道
0602设施农用地060201种植设施建设用地
060202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60203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101一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3三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3农村宅基地070301一类农村宅基地
070302二类农村宅基地
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
0802科研用地
0803文化用地080301图书与展览用地
080302文化活动用地
0804教育用地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080403中小学用地
080404幼儿园用地
080405其他教育用地
0805体育用地080501体育场馆用地
080502体育训练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080601医院用地
08060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2儿童社会福利用地
080703残疾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4其他社会福利用地
09商业服务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090101零售商业用地
090102批发市场用地
090103餐饮用地
090104旅馆用地
09010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902商务金融用地
0903娱乐用地
090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1001工业用地100101一类工业用地
100102二类工业用地
100103三类工业用地
1002采矿用地
1003盐田
11仓储用地1101物流仓储用地11010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2储备库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1201铁路用地
1202公路用地
1203机场用地
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05管道运输用地
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1208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12080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1301供水用地
1302排水用地
1303供电用地
1304供燃气用地
1305供热用地
1306通信用地
1307邮政用地
1308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1309环卫用地
1310消防用地
1311水工设施用地
1312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01公园绿地
1402防护绿地
1403广场用地
15特殊用地1501军事设施用地
1502使领馆用地
1503宗教用地
1504文物古迹用地
1505监教场所用地
1506殡葬用地
1507其他特殊用地
16留白用地
17陆地水域1701河流水面
1702湖泊水面
1703水库水面
1704坑塘水面
1705沟渠
1706冰川及常年积雪
18渔业用海1801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1802增养殖用海
1803捕捞海域
1804农林牧业用岛
19工矿通信用海1901工业用海
1902盐田用海
1903固体矿产用海
1904油气用海
1905可再生能源用海
1906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20交通运输用海2001港口用海
2002航运用海
2003路桥隧道用海
2004机场用海
2005其他交通运输用海
21游憩用海2101风景旅游用海
2102文体休闲娱乐用海
22特殊用海2201军事用海
2202科研教育用海
2203海洋保护修复及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2204排污倾倒用海
2205水下文物保护用海
2206其他特殊用海
23其他土地2301空闲地
2302后备耕地
2303田坎
2304盐碱地
2305沙地
2306裸土地
2307裸岩石砾地
24其他海域

2.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分类】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相应的用地分类名称、代码应符合表2.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分类及其名称、代码的规定;各类名称对应的含义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城镇村庄内部尚未建设的土地,按《用地用海分类》调查确定地类,分别纳入所在的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和村庄用地(以下简称“城镇、村庄用地”)统计。

表2.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分类及其名称、代码

一级类二级类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2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城市用地
202建制镇用地
203村庄用地
204采矿及盐田用地
20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3【地下空间用途分类】地下空间用途分类的表达方式,应对照表2.1的用地类型并在其代码前增加UG字样(同时删除用地字样),表达对应设施所属的用途;当地下空间用途出现表2.1中未列出的用途类型时,应符合表2.3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的规定;各类补充分类名称对应的含义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表2.3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及其名称、代码

一级类二级类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UG12地下交通运输设施UG1210地下人行通道
UG13地下公用设施UG1314地下市政管线
UG1315地下市政管廊
UG25地下人民防空设施
UG26其他地下设施

2.4【细分规定】本指南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现有分类基础上制定用地用海分类实施细则;涉及用地用海类型续分的,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本指南用地用海分类未展开二级类的一级类、未展开三级类的二级类、以及三级类,可进一步展开细分。

2.4.2本指南现有用地分类未设置复合用途,使用时可根据管理实际需求,在本指南分类基础上增设土地混合使用的用地类型及其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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