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材料运输和储存


3.4.1管材、管件在运输、装卸和工地搬运时应轻放,不得与尖锐物品接触或沾染污物。长距离运输时应堆放密实,不得相互间激烈碰撞。管材、管件不得抛、摔、滚、拖。
3.4.2管材、管件应按品种、规格在室内分类堆放,小口径盘状管材应保持成箱包装。直管应成捆包扎,每捆重量不宜大于50kg。带承口的塑料管材,运输及堆放时管材承口应交替放置。
3.4.3工地临时库房内放置的管材、管件宜保持出厂时的包装形式,施工时应根据工地用量逐一进行解捆或拆箱。
3.4.4管材、管件及橡胶件应存放在温度不大于40℃、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长期露天堆放或阳光暴晒。
3.4.5管材堆放场地应平整,管材底部应有支垫,支垫物的间距不宜大于1.00m,宽度不应小于0.15m,管材外悬长度不宜超过0.50m,堆放高度不宜大于1.50m。管件堆放高度不得大于2.00m,金属管件的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20m。弹性密封圈应按规格码放整齐,不得无规则堆放。存放的库房、场地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且应设有消防设施。
3.4.6批量的溶剂型胶粘剂、清洁剂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房中;运输时应防止激烈碰撞,不得重压、暴晒或雨淋,成箱包装不得拆箱运输;施工现场不得大量储存,使用时应随用随领,使用后必须拧紧盖子放置在阴凉、干燥、安全可靠和通风良好的场所。
3.4.7库房内各种施工材料,在货物出库时应先进先出,不应长期存放。


条文说明

3.4 材料运输和储存
3.4.1管材、管件在工地现场抛、摔、滚、拖,管材表面容易损伤,一旦管材有刻痕或裂纹现象,管道产生应力集中,承压强度大幅度下降,严重影响承压性能。
3.4.4、3.4.5堆放场地的环境温度高,管材、管件堆放过高,下部的管材易变形。国内外资料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聚烯烃管材及ABS是易燃品,库存或堆放场地应注意消防安全。
3.4.7产品在库房储存,无特殊要求时,先进先出是库房保管的原则。一般在工地的库房储存,时间并不会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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