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城市用水量
4.0.1 城市用水量应结合水资源状况、节水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规划等要求预测。
4.0.2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城市最高日用水量(万m
3/d);
q 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 3/(万人·d)];
P——用水人口(万人)。
2 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
2——综合生活用水量指标[L/(人·d)];
s——工业用水量与综合生活用水量比值;
m——其他用水(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系数,当缺乏资料时可取0.1~0.15。
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4.0.2 城市最高日用水量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
1 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q 1——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万m 3/(万人·d)];
P——用水人口(万人)。
2 综合生活用水比例相关法,可按下式计算:

s——工业用水量与综合生活用水量比值;
m——其他用水(市政用水及管网漏损)系数,当缺乏资料时可取0.1~0.15。
3 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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