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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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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雨淋报警阀,按5.10的规定进行试验,充满水的雨淋报警阀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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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水力摩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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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耐火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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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外观、标志
4.2 规格
4.3 额定工作压力
4.4 材料的耐腐蚀性能
4.5 阀体和阀盖
4.6 零部件
4.7 刚性非金属零件
4.8 阀瓣密封件
4.9 阀体强度
4.10 渗漏和变形
4.11 水力摩阻
4.12 功能
4.13 耐火性能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5.2 工作循环试验
5.3 刚性非金属零件空气老化试验
5.4 刚性非金属零件温水老化试验
5.5 阀瓣密封件试验
5.6 阀体强度试验
5.7 渗漏和变形试验
5.8 水力摩阻试验
5.9 功能试验
5.10 耐火试验
6 检验规则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8 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水力摩阻试验方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雨淋报警阀的间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