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调试


4.2.1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前,相关的联动设备应已投入运行,调试人员应为熟悉设备的专业工程师,调试前应熟知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4.2.2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杂物应清除,无关人员应离场至安全位置;
    2 排烟系统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排烟口不得堵塞,燃油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3 应进行供电系统的线路核查与各回路的绝缘电阻检查;
    4 应手动盘车确认柴油机与水泵转动正常,不得有锈蚀、卡死、碰撞现象,柴油机与水泵的轴对中应符合设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5 柴油机消防泵组进口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出口维修阀门应处于全开状态;
    6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泵组各仪表、指示灯、报警装置指示应正确。
4.2.3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时应进行启动运行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柴油机消防泵组为离心泵形式时,柴油机消防泵组应闭阀启动、闭阀停机;采用其他形式消防泵的柴油机消防泵组应在最小功率处启动、最小功率处停机;
    2 柴油机消防泵组启动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3.3节的规定。
4.2.4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时应进行连续运行测试,柴油机消防泵组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4h不应出现任何故障。运行期间柴油机转速、润滑油压力、机油温度、冷却水温度、排烟温度、排气背压、燃油进回油阻力、振动、噪声等技术参数不得超出柴油机厂家规定的限值。
4.2.5 柴油机消防泵组调试结束停机后,应将柴油机消防泵组恢复至初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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