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性能和检测要求


4.4.1 建筑防护栏杆抗水平荷载性能检测时,中小学校防护栏杆水平荷载应取1.5kN/m,其他场所防护栏杆水平荷载应取1.0kN/m,防护栏杆最大相对水平位移、扶手的相对挠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3.4条的规定,卸载1min后扶手的残余挠度不应大于L/1000,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抗水平荷载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342的规定。
4.4.2 建筑防护栏杆抗垂直荷载性能检测时,扶手的垂直荷载应按1500N计算,扶手的最大挠度不应大于l/250,最大残余挠度不应大于l/1000,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抗垂直荷载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342的规定。
4.4.3 建筑防护栏杆抗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时,撞击能量E应为300N·m,每次撞击后扶手水平相对位移不应大于h/25,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抗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342的规定。
4.4.4 建筑防护栏杆抗硬物撞击性能检测时,撞击物体降落高度应取1.2m,撞击后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抗硬物撞击性能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342的规定。
4.4.5 建筑防护栏杆抗风压性能检测时,指标p应按本标准第4.3.3条的规定取风荷载标准值,且抗风压性能分级应符合表4.4.5的规定。在风荷载作用下,扶手水平相对位移不应大于30mm。荷载作用后,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等效静载法抗风压性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表4.4.5 抗风压性能分级(kPa)
4.4.6 建筑防护栏杆抗水平反复荷载性能检测时,水平反复拉力F应取1000N,对防护栏杆室内侧和室外侧反复施加拉力F各10次后,防护栏杆不应出现损坏。抗水平反复荷载性能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4.7 建筑防护栏杆间隙检测时,栏板或水平构件的间隙距离应大于30mm且不应大于110mm。防护栏杆间隙检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条文说明
4.4.1 按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规定,中小学防护栏杆水平荷载应取1.5kN/m,其他场所防护栏杆水平荷载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的规定取1.0kN/m。
4.4.1~4.4.6 防护栏杆损坏是指出现栏板破裂、连接部位松弛或脱落、构件折弯变形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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