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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经认证机构评定,认证结果符合要求的,按照认证单元颁发认证证书;认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本次认证。

4.4.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指自认证合同生效至颁发认证证书期间的工作日,包括工厂检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等。

    产品检验时限自样品送达指定检验机构并正式受理检验之日计算,产品检验应在公布的检验时限内完成,提交产品检验报告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交工厂检查报告不超过5个工作日,以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收到工厂递交的不符合项整改资料之日起计算。

    工厂检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批准时间及证书颁发时间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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