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技能培训用房及劳动改造用房


4.7.1 技能培训用房应设置培训车间、技术辅导岗位人员工作间、警察值班室、监控室等。劳动改造用房应设置生产车间、生产关键要害岗位人员工作间、库房、警察值班室、监控室等。
4.7.2 警察值班室、监控室位置应便于控制楼层出入口、观察罪犯劳动改造现场。
4.7.3 高度戒备监狱(监区)单独关押罪犯的劳动改造场所应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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