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 机房门的高度


    如果由于现有建筑物限制,无法满足GB/T 7588.1-2020机房门高度的要求,则GB/T 7588.1-2020中5.2.3.2a)应采用下列要求代替: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60m,高度不应小于1.70m。当门高小于2.0m时,应在门两侧的适当位置设置按照GB/T 2893.1-2013中表3规定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组合的指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志和(或)适当的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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