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5.18.1 输血科(血库)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自成一区,并宜邻近手术部;
2 贮血与配血室应分别设置。
5.18.2 输血科应设置
血液处置室、配血、贮血、发血
、值班、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条文说明
5.18.1、5.18.2 根据输血管理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由城市血站统一供血,不再单独采血。医院血库只保留
血液处置、贮血、配血功能,用房应按献血法的相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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