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耗热量、热水量和加热设备供热量的计算
式中:
——设计小时耗热量(KJ/h);

m——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

C——水的比热,C=4.187(KJ/kg·℃);

t1——冷水温度,按本规范表5.1.4选用;

T——每日使用时间(h),按本规范表5.1.1采用;

式中:
——设计小时耗热量(KJ/h);


C——水的比热,C=4.187(KJ/kg·℃);

t1——冷水温度(℃),按本规范表5.1.4采用;


b——卫生器具的同时使用百分数:住宅、旅馆、医院、疗养院病房,卫生间内浴盆或淋浴器可按70%~100%计,其他器具不计,但定时连续供水时间应大于等于2h。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学校、剧院、体育馆(场)等的浴室内的淋浴器和洗脸盆均按100%计。住宅一户设有多个卫生间时,可按一个卫生间计算。
不同使用热水部门的单一建筑或具有多种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当其热水由同一热水供应系统供应时,设计小时耗热量,可按同一时间内出现用水高峰的主要用水部门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加其他用水部门的平均小时耗热量计算。
式中:
——设计小时热水量(L/h);
——设计小时耗热量(KJ/h);
——设计热水温度(℃);
t1——设计冷水温度(℃)。



t1——设计冷水温度(℃)。
式中:
——容积式水加热器(含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的设计小时供热量(KJ/h);



系统为自然循环时,卧式贮热水罐η=0.80~0.85;立式贮热水罐η=0.85~0.90;第一循环系
统为机械循环时,卧、立式贮热水罐η=1.0;

T——设计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h),T=2h~4h;

t1——冷水温度(℃),按本规范表5.1.4采用。
注:当
计算值小于平均小时耗热量时,
应取平均小时耗热量。水加热器或贮热容积与其相当的水加热器、
燃油(气)热水机组的
设计小时供热量
应按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


3 半即热式、快速式水加热器及其他无贮热容积的水加热设备的
设计小时供热量
应按设计秒流量所需耗热量计算。
式中:
——热水小时变化系数;
——给水用水定额(L/人·d或L/床·d);
——热水用水定额(L/人·d或L/床·d);
——60℃热水用水量占使用热水(使用水温为37℃~40℃时热水)用水量的比值,α=0.43~0.64;
——给水小时变化系数,见本规范表3.1.10。





式中:
——可提供的热水流量(L/s);

R——水加热器加热的流量(L/s);
M——可以使用的热水占罐体容积之比;

d——高峰用水持续时间(h)。
对照美国公式,式(4)中的Q
g、Q
h、T分别相当于美国公式的R、Q
t和d,而
、V
r则相当于美国公式的M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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