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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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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响应时间试验
5.5.1 试验步骤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向试样通入流量为500mL/min,浓度为满量程的60%的试验气体,保持60s,记录试样的显示值作为基准值。将试样置于正常环境中通电5min,以相同流量再次向试样通入浓度为满量程的60%的试验气体并开始计时,当试样的显示值达到90%基准值时停止计时,记录试样的响应时间t
90。
5.5.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包括气体分析仪、计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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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基本性能试验
下一节:
5.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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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分类
4 要求
4.1 总则
4.2 外观要求
4.3 性能
4.4 探测除甲烷、丙烷、一氧化碳以外气体的响应性能
5 试验
5.1 试验纲要
5.2 基本性能试验
5.3 报警动作值试验
5.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
5.5 响应时间试验
5.6 方位试验
5.7 报警重复性试验
5.8 高速气流试验
5.9 电池容量试验
5.10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1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5.12 高温(运行)试验
5.13 低温(运行)试验
5.14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5.1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5.17 跌落试验
5.18 抗中毒性能试验
5.19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试验
5.20 低浓度运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2 型式检验
7 标志
7.1 总则
7.2 产品标志
7.3 质量检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