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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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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地被植物
5.5.1 地被植物应包括多年生低矮草本植物及适应性较强的低矮、匍匐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
5.5.2 地被植物的修剪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和第5.2.6条的要求。其他养护技术措施应符合本标准第5.3节和第5.4节的要求。
5.5.3 蔓生性较强的地被,修剪应保持整体整齐或有规律变化,使枝蔓不侵占周边植物生长空间。
条文说明
地被植物养护技术措施应按灌木、花卉和草坪的养护技术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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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4.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4.2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5 植物养护
5.1 一般规定
5.2 树木
5.3 花卉
5.4 草坪
5.5 地被植物
5.6 水生植物
5.7 竹类
6 绿地管理
6.1 植物种植调整
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6.3 附属设施管理
6.4 景观水体管理
6.5 技术档案
6.6 安全保护
附录A 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B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C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D 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E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F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