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光学性能


5.6.1 球镜度和柱镜度
护目镜的球镜度和柱镜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球镜度和柱镜度要求
 
5.6.2 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
护目镜左、右镜片的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棱镜度和棱镜度互差要求
5.6.3 透射比
5.6.3.1 光透射比

对于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参考点处的光透射比应大于85%。
5.6.3.2 光透射比局部变化
对不具备滤光效果的镜片或护目镜,在以镜片的参考点为圆心,在直径为40mm的圆形区域内,或 在距镜片边缘向内不小于5mm的环形区域内任意两点之间的光透射比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5%。
对装配后有滤光效果的护目镜,其左右镜片参考点所对应的光透射比值之间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15%。
5.6.4 广角散射
护目镜的广角散射测量值应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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