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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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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生境营造应坚持湿地保育优先的原则,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生态承载力较差的区域应限制游人容量。
6.1.2 生境营造应充分了解该地区和周边气候相似区湿地动植物,宜包括湿地植物种类、群落构成及分布特征,湿地动物种类、种群构成、分布特征、生活习性及变化趋势等资料;并应遵循适宜生态位原则和群落演替规律进行生境营造,满足动植物生境需求。
6.1.3 湿地植物应优先选择生态效益高、抗逆性强、易于管理的种类。
6.1.4 湿地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宜进行掩映设计。
上一节:
5.4 水位控制
下一节:
6 生境营造与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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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总体设计
4.1 现状调研
4.2 功能分区与用地比例
4.3 地形和竖向
5 水系设计
5.1 一般规定
5.2 湿地水系布局及水形态
5.3 水源、水量及水质
5.4 水位控制
6 生境营造与种植
6.1 一般规定
6.2 湿地保育
6.3 生境营造
6.4 种植设计
7 园路与场地
7.1 一般规定
7.2 园路
7.3 铺装场地与平台
8 标识与解说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标识系统
8.3 解说系统
9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常规设施
9.1 一般规定
9.2 科研与监测类建筑
9.3 构筑物和景观小品
9.4 安全防护设施
9.5 应急避险设施
9.6 给水
9.7 排水
9.8 供电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