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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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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6.2.1 绿地应保持清洁,并整理清除影响景观的杂物、干枯枝叶、树挂、乱涂乱画、乱拴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
6.2.2 收集的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
6.2.3 各种与绿地无关的张贴物或设施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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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植物种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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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及质量要求
4.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
4.2 植物养护质量要求
5 植物养护
5.1 一般规定
5.2 树木
5.3 花卉
5.4 草坪
5.5 地被植物
5.6 水生植物
5.7 竹类
6 绿地管理
6.1 植物种植调整
6.2 绿地清理与保洁
6.3 附属设施管理
6.4 景观水体管理
6.5 技术档案
6.6 安全保护
附录A 树木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B 花卉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C 草坪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D 地被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E 水生植物养护质量等级
附录F 竹类养护质量等级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