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应急预案、消防演练与宣传教育培训


6.4.1 运维单位应针对电池预制舱等电力设备的紧急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预案应符合现场实际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a)组织机构及职责;
    b)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附近后备水源及取水设施;
    f)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
6.4.2 运维单位应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运维检修人员应当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知防火检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熟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和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熟知磷酸铁锂电池燃烧特性,掌握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
6.4.3 运维单位应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火灾事故能力,减少火灾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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