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自检功能试验


6.6.1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6.2 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动作情况、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的动作情况。对于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的试样,自检期间输入控制信号,观察并记录试样动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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