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检测组织
7.1.1 检测组织
a) 气瓶使用单位开展气瓶检测活动前应成立气瓶检测组织,成员由气瓶使用、气瓶检测、消防维保、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b) 气瓶使用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参与单位明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
7.1.2 岗位职责及人员管理
a) 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各参与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实施;
b) 气瓶检测单位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气瓶检测期间的质量、工期、安全、环境等工作,应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QP-1)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c) 气瓶的拆、装人员负责气瓶拆除、检验后的安装恢复、系统调试,应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d) 气瓶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负责气瓶的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应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QP-1);
e) 消防维保单位、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应指定值班人员负责气瓶检测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增加防护区域的巡检次数。
7.1.3 人员培训
a) 气瓶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气瓶使用、气瓶检测、消防维保、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气瓶检测活动前的安全培训,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及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b) 气瓶使用单位应根据竣工资料及气体灭火系统运行情况、保护区域等要素向气瓶检测单位技术交底,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资料;
c) 气瓶检测单位应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不限于气瓶的放气(仅限于不可重复使用的灭火剂)、拆卸、就地运输、包装、检测、安装调试等实施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d) 气瓶使用、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应对消防值班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气瓶检测期间的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等安全要求培训。
a) 气瓶使用单位开展气瓶检测活动前应成立气瓶检测组织,成员由气瓶使用、气瓶检测、消防维保、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b) 气瓶使用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参与单位明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
7.1.2 岗位职责及人员管理
a) 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各参与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实施;
b) 气瓶检测单位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气瓶检测期间的质量、工期、安全、环境等工作,应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QP-1)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c) 气瓶的拆、装人员负责气瓶拆除、检验后的安装恢复、系统调试,应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d) 气瓶检测机构的检验人员负责气瓶的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应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QP-1);
e) 消防维保单位、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应指定值班人员负责气瓶检测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增加防护区域的巡检次数。
7.1.3 人员培训
a) 气瓶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气瓶使用、气瓶检测、消防维保、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气瓶检测活动前的安全培训,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及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b) 气瓶使用单位应根据竣工资料及气体灭火系统运行情况、保护区域等要素向气瓶检测单位技术交底,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资料;
c) 气瓶检测单位应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不限于气瓶的放气(仅限于不可重复使用的灭火剂)、拆卸、就地运输、包装、检测、安装调试等实施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d) 气瓶使用、建筑物业管理等单位应对消防值班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气瓶检测期间的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等安全要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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