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维护管理


7.0.1 自然排烟窗的维护管理应包括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有关规定。
7.0.2 自然排烟窗投入使用后,应妥善保存下列资料:
    1 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2 操作规程;
    3 自然排烟窗运转的相关参数说明与日常记录;
    4 检查与维护记录。
7.0.3 自然排烟窗投入使用后,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
7.0.4 维护、管理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应熟悉自然排烟窗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7.0.5 管理人员每周应对自然排烟窗的外观进行检查,目测有无损坏、变形;每季度应进行手动和/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观察有无开关障碍;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消防联动功能试验。
7.0.6 为气动排烟窗供气的空气压缩机的维护与保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GB10892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0.2 本条规定了自然排烟窗投入使用后,应保存的资料。完整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各项报告及记录可为维护保养人员提供参考依据来进行正确有效的工作,也便于维护保养人员开展工作。
7.0.3 自然排烟窗应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自然排烟窗使用一定时间后,其可靠性可能会降低,工作效率会下降,因此,要通过定期地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来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7.0.4 维护、管理人员承担了系统可靠运行的职责,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0.5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自然排烟窗进行检查及功能检测,以便能随时发现故障并予以解决。自动排烟窗在消防联动失效下的自动开启功能建议在每年的联动功能试验中一并测试。
7.0.6 本条规定了气动排烟窗空气压缩机的维护与保养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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