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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GB46034-2025
7 综合评定
7.1 综合评定应综合考虑资料审查和实地检查,并做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结论。
7.2 综合评定应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按下列条件作出评定:
a)资料审查不通过的,评定为不合格;
b)资料审查通过且按照第6章的要求进行检查后不存在重要事项的,评定为合格;存在1项以上(含本数)重要事项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事项,评定为不合格。
上一节:
6.3 特殊情况
下一节:
8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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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引言
1 范围
8 档案管理
附录 A (资料性) 场所平面布置图和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内容要求
附录 B (资料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参考文献
前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要求
5 资料审查
6 实地检查
6.1 检查方法
6.2 检查内容
6.3 特殊情况
7 综合评定
附录A(资料性) 场所平面布置图和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内容要求
附录B(资料性)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