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安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7.1.2 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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