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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7.1 一般规定
7.1.1 图书馆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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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书馆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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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图书馆的使用特点是读者集中,开放时间长,照明、空调及设备用电量大。设计应尽量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达到节能的目的。
上一节:
7 室内环境
下一节:
7.2 室内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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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2 总平面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书库
4.3 阅览室(区)
4.4 检索和出纳空间
4.5 公共活动和辅助服务空间
4.6 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
5 文献资料防护
5.1 一般规定
5.2 温湿度要求
5.3 防水和防潮
5.4 防尘和防污染
5.5 防日光直射和紫外线照射
5.6 防磁和防静电
5.7 防虫和防鼠
5.8 安全防范
6 防火设计
6.1 耐火等级
6.2 防火分区及建筑构造
6.3 消防设施
6.4 安全疏散
7 室内环境
7.1 一般规定
7.2 室内光环境
7.3 室内声环境
8 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3 电气
8.4 建筑智能化
附录A 书库容书量设计估算指标
附录B 阅览室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