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11.1 基本要求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的 要求。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应在分项验收合格基础上进行, 施工、调试记录和消防设施性能、 系统功能联调联试合格证明文件(可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
3 查验时的抽样数量比例:除特殊注明外,均全数检查。
4 所有消防产品应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5 仪器测试中的仪器包括并不限于流量计、压力表、秒表、声强计、电压表、电流表、测 距仪和其他专用测试工具等。
6 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接合器应符合本 导则 7.10.2~7.10.7 条相关要求。
7.11.2 报警阀组
1 压力开关动作后,消防水泵及联动设备的启动,信号反馈(A 类)
2 设置位置及组件(B 类)
要求位置正确,组件齐全并符合产品要求。
3 水力警铃设置(B 类)
查看水力警铃设置是否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 测试水力警铃喷嘴压 力及警铃声强,要求位置正确,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及警铃声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 测试雨淋阀(B 类)
要求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雨淋阀组动作可靠。
5 排水设施设置情况(B 类)
要求房间内装有便于使用的排水设施。
6 报警阀的证明文件(B 类)
要求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一致。
7 控制阀状态(C 类)
要求锁定在常开位置。
检查方法: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7.11.3 管网
1 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A 类)
末端试水装置抽查比例不少于 50%,试水阀抽查比例按不少于 20%,且均不得少于 5 处, 少于 5 处的全部检查。
2 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标识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B 类)
按楼层(防火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且不得少于 5 层(个),总数少于 5 层(个) 的全数检查,抽查楼层(防火分区)检查点不小于 3 处。
3 管网结构形式、供水方式(B 类)
4 管网组件(B 类)
查看压力开关、流量开关、闸阀、单向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 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的设置。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止回阀、 减压阀、泄压阀、电磁阀等抽查比例不小于 30%, 数量均不少于 5 个;闸阀、信号阀、水流指 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柔性接头、排气阀等抽查比例不小于 20%,数量均不少于 2 个;
5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B 类)
要求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6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吊架(C 类)
要求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按楼层(防火分区)总数不少于 20%抽查, 且不得少于 5 层(个) ,总数少于 5 层(个) 的全数检查, 抽查楼层(防火分区) 检查点不小 于 2 处。
7 消防闸阀、球阀、蝶阀、电磁阀、截止阀、信号阀、单向阀、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 装置的证明文件(C 类)
要求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一致,抽查比例不少于 20%,且均不少于 2 个。
检查方法: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功能测试。
7.11.4 喷头
1 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指数(A 类)
2 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B 类)
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 喷头的证明文件(B 类)
要求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一致。
4 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要求采取保护措施(C 类)
5 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要求采取保护措施(C 类)
6 备用喷头(C 类)
要求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 1%,且每种备用喷 头不应小于 10 个。
检查方法: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不小于 5%,总数不少于 20 个,抽查应当涵盖喷头选型不同的场所。
7.11.5 系统功能
1 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 压力开关自动启泵功能(A 类)
要求消防水泵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水泵不能自动停止。
2 雨淋阀动作情况(A 类)
要求电磁阀打开,雨淋阀应开启,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3 系统压力、流量(A 类)
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测试,系统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控制室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功能(A 类)
应能启动水泵,有反馈信号显示。
5 干式系统加速器动作情况(B 类)
要求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6 水幕系统、预作用系统、快速排气阀等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启动情况(B 类)
要求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 上一节:7.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下一节:7.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