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标志
8.1 消火栓箱箱门正面应以直观、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中文“消火栓”和英文“FIRE HYDRANT”字样,文字应采用发光材料。中文字体高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不应小于80mm。
8.2 箱体正面上应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注册商标或生产厂名;
d)生产厂地址;
e)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
f)执行标准编号。
b)产品型号;
c)注册商标或生产厂名;
d)生产厂地址;
e)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
f)执行标准编号。
8.3 消火栓箱的明显部位应采用耐久性文字或图形标注其操作说明。操作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箱门的开启方法;
b)消火栓按钮的开启方法;
c)箱内消防器材的取出及连接步骤;
d)室内消火栓的开启方法;
e)操作消防软管卷盘时必要的动作;
f)描述箱内消防器材使用时的操作程序。
b)消火栓按钮的开启方法;
c)箱内消防器材的取出及连接步骤;
d)室内消火栓的开启方法;
e)操作消防软管卷盘时必要的动作;
f)描述箱内消防器材使用时的操作程序。
8.4 说明中的文字高度不应小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