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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工艺系统的安全措施


7.2.1 加氢站氢气进气总管上应设紧急切断阀。手动紧急切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及时切断氢气源。
7.2.2 加氢站内氢气系统、氢气设备上的安全阀泄放排气应回收再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表7.2.2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

7.2.3 加氢站内固定车位停放的氢气长管拖车,宜按本规范第6.3.5条的规定设置安全保护措施。
7.2.4 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与加氢枪之间,应设置切断阀、氢气主管切断阀、吹扫放空装置、紧急切断阀、供气软管和加氢切断阀等。
7.2.5 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应设置与加氢机相匹配的加氢过程自动控制的测试点、控制阀门、附件等。
7.2.6 氢气系统和设备,均应设置氮气吹扫装置,所有氮气吹扫口前应配置切断阀、止回阀。吹扫氮气中含氧量不得大于0.5%。


条文说明

7.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氢气加氢站内一旦发生着火燃烧或其他事故时,为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应首先切断加氢站进站氢气源,即时查明和处理事故。紧急切断阀的形式有自动切断阀或手动切断阀。当设置手动紧急切断阀时,为即时快捷地切断氢气源,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或远距离操作,为此制定本条规定。
7.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确保加氢站的安全运营和节约能源,氢气系统、氢气设备上的安全阀泄放排出的氢气应回收再用。本条规定的安全阀开启压力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7.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是加氢站的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与加氢枪之间阀门设置的要求。为确保加氢过程的安全稳定地运行,在储氢罐与加氢枪之间至少应设置如图1所示的各种阀门,这些阀门分别设在储氢罐邻近处和加氢机内,这些阀门的功能、规格、型号应根据具体加氢站规模、加氢过程的控制要求确定,有的应选用自动控制阀门以实现分阶段加氢的要求。各种阀门的使用功能主要是:设置储氢罐切断阀是为实现分阶段加氢和便于进行单个储氢罐的维护、检修;设置主管切断阀,可将储气系统与加氢机分开进行维修和安全紧急切断、分割;设置吹扫放空装置,可对氢气管路分别进行置换吹扫,以进行维修等,加氢切断阀是用于加氢操作。
图1 储氢罐与加氢枪之间的阀门设置示意
7.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加氢站的氢气系统和设备,在试运转、开车、停车和检修时,为将系统或设备中残留的氢气或空气吹除干净,均应采用氮气吹扫置换。氮气吹扫置换时,尤其应注意将氢气系统或设备的死角、末端的残留气体吹除干净,并采样分析规定位置处氢中氧或氮中氧的浓度,达到规定值,方可进行设备启动、开停车或动火检修。据了解,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中该值均为可燃气体着火爆炸下限的20%,本条规定吹扫置换用氮气中含氧量不得大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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