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和设施设备标志尺寸参数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和设施设备标志的尺寸应符合图6规定的参数比例,不应随意改动。
    图中a为避难场所功能区图形符号、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图形符号边长尺寸,b=1.2a,c=2.4a,d1=0.1a,h1=h2=h3=0.1a。
    图中文字和图形符号整体水平居中、垂直居中,间距均匀;中文字号大于英文字号;右侧边缘适当与文字留有间距。
图6 避难场所功能区标志和避难场所设施设备标志尺寸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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