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承载能力试验


    格栅罩、导流罩、格栅斗帽、平面格栅的承载能力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
7.3.1 试验用压力装置宜采用液压机,液压机的压力宜大于试验荷载的25%,试验荷载应保持在±3%以内。
7.3.2 压力机的压力经中间垫压板作用于试件上,垫压板的接触面的形状应与被测试件相配,垫压板材料宜为钢质,垫压板尺寸为φ58mm、厚25mm。
7.3.3 将雨水斗固定在试验台上,将垫压板匀称地放在试件的中心处,垫压板与试件之间的隔层宜采用硬纸板、橡胶板或类似材料。
7.3.4 在加压前在试件的表面中心处选一基准点,用来测量加压时的变形,测量精度为±0.1mm。
7.3.5 当试件用铸铁制成时,承载能力试验应在1min内按本文件7.3.6要求连续不断地加载,检验无破裂或折断。
7.3.6 当试件用钢、有色金属制成时,承载能力试验应以(0.05~0.1)kN/s的速度加载到6.3规定的荷载,保持30s,同时测定其变形量,变形量不应超过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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