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7.7.1 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和水泵等设备的剩余电流保护应符合本标准第3.3.2条的规定。
7.7.2 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和木工机械的供电线路应采用耐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且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7.7.3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应先将其开关箱内电器分别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再关闭箱门上锁。
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4.2 配电装置的电器选择
- 下一节:4.3 配电装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