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泡沫灭火设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包装后出厂。
8.1.2 包装箱外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依据标准编号、毛重或净重、生产商名称、吊装位置、其他防护及注意事宜等信息。
8.1.3 包装箱内应装入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8.1.4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
8.2 运输
8.2.1 在泡沫灭火设备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使其受到剧烈的震动和冲击。
8.2.2 泡沫灭火设备需要吊装时,应按规定部位起吊,避免碰伤。
8.2.3 泡沫灭火设备装车时应轻装轻卸。
8.3 贮存
泡沫灭火设备应贮存在防雨、防潮、防晒及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贮存于有腐蚀介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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