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一般规定


9.1.1 桩基工程应进行桩位、桩长、桩径、桩身质量和单桩承载力的检验。
9.1.2 桩基工程的检验按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前检验、施工检验和施工后检验。
9.1.3 对砂、石子、水泥、钢材等桩体原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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