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液化烃及可燃液体排放


9.3.1 溢出或泄漏的液化烃及可燃液体应排放至集液池或安全地点,液化天然气集液池应单独设置。
9.3.2 工艺设备或管道内排放的液化天然气、其他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应密闭回收,并应进行安全处理,严禁就地排放或排入封闭的排水沟(管)内。

条文说明
9.3.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和管道内残存的液化天然气、其他液化烃及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管道内的凝液就地排放会引发火灾事故,危及周围设施,同时不利于环境保护。
    由于液化天然气遇到水会吸热产生大量蒸发气体,在封闭的排水管沟内极易形成爆炸性环境。排水沟系统多与周边区域排水设施相连,如发生爆炸会对终端内部或外部其他设施产生危害。封闭的排水沟(管)是指排水暗沟(管)和雨水沟(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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