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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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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A.3 仪器
光测量系统应置于箱体烟道的纵轴上。光电池和光源应置于排烟系统外的独立的框架上。该框架与排烟系统只作点连接。在试验箱的箱体烟道和排烟罩之间,应安装几根内径50mm的钢管。这些管子与净化空气连通。在试验中发现,每根管子中的净化空气的流量为25L/h较适宜。光测量系统的布置见图3至图5。
上一节:
A.2 性能要求
下一节:
A.4 光测系统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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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SO前言
EN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及定义
4 试验装置
5 试件
6 状态调节
7 试验程序
7.1 校准程序
7.2 标准试验程序
8 试验结果
9 试验报告
附录A 烟气测量
A.1 总则
A.2 性能要求
A.3 仪器
A.4 光测系统校准
A.5 试验程序
A.6 结果的表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试验方法的验证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燃气和空气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