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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提出总量控制、减量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城市发展进入有机更新时代。不搞大拆大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大量既有建筑通过改造的方式获得新的使用功能、提升建筑品质,正在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形式。由于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水平以及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原因,很多既有建筑的消防性能水平较差,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火灾安全隐患。但由于既有建筑改造的特点,与新建建筑有很大不同,在改造过程中,因历史发展阶段原因,受现状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这造成了很多建筑改造因上述困难受到抑制,或只能拆除重建,或不符合现行设计标准改造缺少合法依据。如果采取“一事一议”的特殊论证方式履行审批流程,程序繁琐,审批工作量大。这个现象成为制约我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瓶颈。
    为解决此矛盾,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专项研究,在此基础上,经过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经组织专家评审、报批等程序,制定了本指南,为我市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设计、审查以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本指南涉及的消防设计要求内容,可按照本指南执行,其他内容仍应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指南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欢迎提出意见建议,以便继续改进完善。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郑实 王哲 叶依谦 薛军 黄季宜 孙成群 祁艳梅 薛沙舟 韩全胜 叶菁 王芬 龙亦兵 从振
    主要编审人员:施卫良 陶志红 叶嘉 韩迪 陈少琼 候春源 任玮 涂晓明 李晓艾
    主要审查人员:倪照鹏 赵克伟 刘文利 蒋媛 刘吉臣 米忠 李俊民 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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