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问题一:装修改造项目,如何考虑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北京2020》改造项目问题5:
    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因为使用功能调整或增加集中空调系统,需要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改造范围应按规范增设系统,并为本次非改造区域预留管道条件。
    二、《南京改》4.2.1:
    多层建筑增设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医疗设施、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含半地下室)增设商店,新增回风道(管)集中空调系统的建筑,需要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南京改》4.2.2:
    考虑建筑局部改造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难度,推荐使用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当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设计流量时,局部应用系统可与室内消火栓合用室内消防用水量、稳压设施、消防水泵及供水管道等;不能满足时,应按《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要求执行。
    四、《北京改》4.1.3:
    建筑内部净空高度超过12m,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位,当消防水源改造困难无法增加消防用水量,或受建筑条件制约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等灭火系统。

问题二:实验中心的科研建筑,喷淋系统火灾危险等级划到哪一类?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90:请问只有三层的实验中心的科研建筑,喷淋系统火灾危险等级划到哪一类?
    回答:通常情况下,科研建筑可按公共建筑定性,对于带有实验室的科研建筑,其防火保护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性质和功能定性。
    解析:具体要求,参《科研建筑设计标准》JGJ91-2019相关条款执行,国内更详细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在建筑物内定量的规范和标准正在研究和制定过程中,设计时除遵守本规范要求及5.2.3提及的规范要求外,也可参考美国国家标准和NFPA的行业标准(如《NFPA 45:化学药品实验室的防火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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